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公开,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的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