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二章 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2012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向社会公开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可以通过公安部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