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内容与条件 第六条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202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内容与条件 第六条 政治考察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标准、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考察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