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

改善戒毒人员伙食及生活条件;

购置劳保用品;

其他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