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四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九条 保安员上岗服务应当穿着全国性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的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提供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和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的保安员上岗服务可以穿着便服,但应当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