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二章 保安从业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保安从业单位许可与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严格控制、防止垄断、适度竞争、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出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公司的规划、布局方案,报公安部批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