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六章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职权进行初步核查。 第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民警,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办理沟通机制。 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接到对从事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民警的举报后,应当审慎对待,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