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五章 涉案财产调查与处置 第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涉案财产调查与处置 第四十八条 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依法应当被追缴、没收的涉案财产无法找到、灭失或者与其他合法财产混合且不可分割的,公安机关应当积极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并在起诉意见书中说明。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