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四章 案件办理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规定(2022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案件办理 第三十七条 根据有组织犯罪案件侦查需要,公安机关可以商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案件会商,听取其关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