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