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六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第二节 快速办理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第二节 快速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违法行为人认错悔改、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以及被侵害人谅解情况等情节,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履行处罚前告知程序,由办案人民警察在案卷材料中注明告知情况,并由被告知人签名确认。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