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二百三十九条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外国人国籍的确认,以其入境时有效证件上所表明的国籍为准;国籍有疑问或者国籍不明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协助查明。 对无法查明国籍、身份不明的外国人,按照其自报的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对待。 第二百三十八条 目录 第二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