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回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