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三章 回避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回避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