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六节 辨认 第一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一百零二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六节 辨认 第一百零二条 辨认由二名以上办案人民警察主持。 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并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 第一百零一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