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一十六条 同一行政案件中有2个以上违法嫌疑人,其中部分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后一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