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