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3年) 第一百零九条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一百零九条 听证开始后,首先由办案人员提出违法嫌疑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意见及法律依据。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