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 第四章 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同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机构加强联系,介绍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思想变化、悔罪表现等情况,以保证准确适用法律。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