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指:

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由政府收容教养的案件;

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人予以劳动教养的案件;

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的案件;

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收容教育案件;

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强制戒毒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