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