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三百三十四条

第三百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雇凶伤害他人的;

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涉及寻衅滋事的;

涉及聚众斗殴的;

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其他不宜和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