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三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三百零一条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三百零一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 第三百条 目录 第三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