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八章 侦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八章 侦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三十八条 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