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八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二百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八章 侦查 第五节 搜查 第二百二十六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 如果被搜查人拒绝签名,或者被搜查人在逃,他的家属拒绝签名或者不在场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二十五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