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八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八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第一节 目录 第一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