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三百一十条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一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应当重点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已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的临界年龄。 第三百零九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