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零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三百零六条 第十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百零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一节 目录 第三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