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 第二百九十二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期间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执行期满,看守所应当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九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