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八章 侦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百五十八条 第八章 侦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百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二百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