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八章 侦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八章 侦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