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05年) 第十四章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纪律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05年) 第八十七条 第十四章 现场勘验检查人员纪律 第八十七条 执行现场勘验、检查任务时,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程序规范,举止文明。 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现场勘验、检查人员应当对现场进行清理,所有耗材必须带离现场,妥善处置。 第十四章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