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14年) 第三章 执法监督的实施和处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执法监督的实施和处理 第十五条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办理的案件或者执法行为不合法、不适当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