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199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业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各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