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 第八章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2023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相关部门是指公安机关信访部门以外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七十条 本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