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199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