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5年) 第五章 奖励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奖励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对拟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应当逐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