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4年) 第五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第三十六条 获得奖励的个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