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4年) 第五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201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第三十一条 奖励批准机关对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人民警察追授奖励时,可以在颁发第三十条规定的奖金之外,颁发特别奖金。特别奖金的标准由奖励批准机关确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