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五章 警察礼节 第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六十七条 第五章 警察礼节 第六十七条 公安民警因工作需要与人民群众、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外宾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或者敬礼。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