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二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二百零二条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二百零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普查,健全针对性健康干预措施。为公安民警配备医疗急救包,确保突发疾病时能及时得到施救。 第二百零一条 目录 第二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