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百九十八条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关爱民警工作,保护民警身心健康。基层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有警力,执行轮休制度。对长期执行重大安全保卫、抢险救援、侦查监控任务以及长期从事重大专项工作的公安民警,应当合理安排调休;对连续工作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应当安排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