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十一章 应急处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十一章 应急处突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注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人员的安全,同时加强公安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及时获取并固定现场违法犯罪证据。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