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六章 日常制度 第五节 工作交接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九十条 第六章 日常制度 第五节 工作交接 第九十条 公安民警因出差出国、学习培训或者休假等短期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负责的工作安排妥当。 第八十九条 目录 第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