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2014年) 10、
10、 文书中赔偿请求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赔偿义务机关的填写要求为:赔偿请求人为公民的,填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电话、住所和邮编;赔偿请求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名称、电话、地址、邮编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电话;有法定代理人的,填写法定代理人的姓名、电话;有委托代理人的,填写委托代理人的姓名、电话。赔偿义务机关处填写赔偿义务机关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姓名”,是指户籍上注明的常用姓名。属外国籍、无国籍或者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写明其汉语音译名,必要时,也可以在汉语音译名后注明其使用的本国或者本民族文字姓名。“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住所”,是指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人或者组织名称”,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全称。“地址”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赔偿义务机关的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