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 第九条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可以按2024年6月30日前确定的出资期限出资。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