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 第十五条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依法及时解除其职务,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日,并应当自解除其职务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