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