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律师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公司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并报送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