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